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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精简村级干部

1998-10-16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郑晋鸣 我有话说

本报南京10月15日电 记者郑晋鸣从今天结束的江苏省精减村干部检查汇报会上获悉,为了解决目前农村村干部人数多、开支大、农民负担重以及部分村干部工作效率低、作风不正的问题,江苏省开展了大规模的村干部精简工作,省里要求凡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,村干部不得超过5人;1000人以上的村,每增加500人可增设一名村干部,但最多不得超过7人;村干部必须依法按章由民主选举产生,同时确定合理的村干部报酬。

目前,全省多数村的干部少则十多人,多则二三十人,甚至五六十人。村干部工资支出少则几万元、十几万元,多则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。一些村级集体收入比较少的地方,村干部的报酬需直接向村民筹集,加重了农民的负担;即使一些村级集体收入较多的地方,村干部的报酬虽不直接向村民筹集,但集体收入过多地用于支付村干部报酬后,削弱了为群众办实事的能力,损害了农民的利益。

经过一段时期的精减工作,村干部人数有了明显的减少,精简率一般在20%—30%,多的县超过40%,改善了村干部的年龄、文化结构。据统计资料表明,邳州市每年村干部工资减少近600万元,办公费减少240万元;张家港市每年节省村干部工资2000余万元。扬州市已有99.6%的村实行了村务公开,90%以上的村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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